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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信件编号 1831 类型 意见建议 提交日期 2017-01-10
标题 东沙良村东口垃圾场持续燃烧废旧化纤制品,极大危害环境和当地居民健康
内容 你好,前段时间回贵县北河庄镇东沙良村探亲。在该村东口有一垃圾场和一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的商某总是把废旧轮胎、泡沫等化纤制品扔到垃圾站并焚烧,产生大量黑色有毒浓烟和刺鼻的味道,在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同时也极大的伤害着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经村民和村干部多次劝说,商依旧我行我素,此状况已持续一年之久,对环境和群众健康带来很大的伤害。本次探亲,受当地村民委托向媒体或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本人觉得如果直接见诸媒体,势必会在某种程度上让人觉得该地环保部门不作为。所以还是先把此事反映给贵县有关部门,希望能以人民的切身利益为重,及时处理此事。
回复人 北河庄镇 环保局 回复日期 2017-01-18
答复内容       接到反映情况后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现场开展调查,现汇报如下:
      1、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工作人员与县环保局、村干部共同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垃圾场位于东沙良村东口,主要是生活垃圾。该村内建有多处生活垃圾点,并有专人进行清运,此垃圾点出现群众反映情况主要是附近村民为省事偷偷倾倒垃圾所致。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位于该垃圾点对过,负责人叫商国彬,系东沙良村村民,主要从事废旧汽车拆解回收。
      2、在现场调查中发现该垃圾点部分垃圾堆放到乡村道路上,影响群众出行,垃圾点有焚烧痕迹及少量碎玻璃。废品收购站商国彬否认焚烧废旧轮胎泡沫等化纤制品,表示这类材料有专人收购,不舍得焚烧。
      3、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商国彬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止乱扔、乱倒、焚烧垃圾影响环境。村干部表示立即着手进行垃圾清运,派人看守,确保不发生焚烧垃圾现象。
      镇政府结合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改善环境质量。